远隔两地的"简易微信Offer"
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17日,戴鸿君与陈自强远隔两地沟通入职意向。期间陈自强正在进行职业决策对比(如万恒医疗承诺12000元基数公积金)。因戴鸿君身在外地出差,且陈自强急需确定意向,戴鸿君遂于11月17日通过微信发出一段文字,并明确声明:"本来是应该出个正式 OFFER 给你的,由于我在出差……就先以微信信息的形式给你一个简易 OFFER"。
随后伯仲公司代理人费金鑫在诉讼中竟将这段发件人自称"简易Offer"且明确承诺"本来应出正式Offer"的微信文字,主张为"双方已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"。